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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中心施工安全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23 21:29阅读次数: 次

1目的

为规范系统工程中心项目实施中的各种施工作业及外协施工方的安全管理,明确和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唐云科技工程施工特点,特制订此制度。

2适用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实施工程师。

3范围

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4细则

4.1 制定依据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n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n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n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4.2 一般要求

4.2.1各团队、项目部应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业主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4.2.2从事在线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要结合业主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装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及业主方相关规定,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登高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4.2.4施工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4.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4.2.6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4.2.7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4.2.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4.2.9对于施工现场内及附近变配电室等特殊作业区域,禁止我方人员及外协施工方人员进入,对于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时,必须由业主专职人员监控陪同,并做好登记工作。
4.2.10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4.2.11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4.2.12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4.2.13对于长期驻厂的现场施工人员(外协施工方),项目部负责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当施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并做好变更记录。

4.3 现场作业

4.3.1实施现场要加强文明实施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3.2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外协方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项目部每天开工前组织召开安全会。
4.3.3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实施作业。对实施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4.3.4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3.5使用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砂轮切割机,台钻,角向砂轮机,冲击电钻等)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下列各项: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保护接地线或零线连接正确,牢固;电缆或软线完好;插头完好,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电气保护装置完好;机械保护装置完好;转动部分灵活。
4.3.6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4.3.7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穿、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4.3.8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4.3.9节假日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提前告知业主,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在假期期间进行施工作业,我方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4 装卸及起重作业

4.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4.2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宜。
4.4.3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4.4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4.4.5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4.4.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7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4.4.8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4.4.9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4.5高处平台作业

    4.5.1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安技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其实践经验。
4.5.2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4.5.3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4.5.4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4.5.5作业过程中,要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应时常警惕,作业前、作业中严禁酒后登高作业;作业人员应将所用的工具、配件摆放至安全地方,防止坠物打击下面作业或行人。

4.6 电气安装及调试

4.6.1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4.6.2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4.6.3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6.4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6.5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6.6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4.6.7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4.6.8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4.7 违规行为处理

4.7.1现场施工人员(外协施工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项目部或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作业并限期整改。
4.7.2现场施工人员(外协施工方)应在整改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汇报。
4.7.3对忽视安全或屡教不改者,要求停止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的条款执行。
4.7.4现场施工人员(外协施工方)在施工期间累计三次严重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含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或因其违章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及经济损失的、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我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并要求外协施工方赔偿全部损失。
5 现场施工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5.1安全目标 
在工程施工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
5.2安全监督制度
项目部请求业主方委派一名技术专工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同时乙方项目部配有专职安全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坚持运行的机组不施工,施工的机组不运行,信号、电源接入前先沟通,然后按双方图纸进行对接。
5.3安全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是所负责部门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以安全施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以制度为准绳,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心,切实做好安全施工工作。
5.4安全规章制度
Ø 每天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和每天一次安全会,并且必须有书面检查内容和会议记录,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施工日志。
Ø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按要求着装和配带劳动保护用品。
Ø 在有易燃物品区内动火以及施工时,对道路破坏等均应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并有专人监管,方可施工。
Ø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各种安全用具都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使用。
Ø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牌,各种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齐全有效,不得擅自移动。                                                                                                                                                                                                                                                                                                                          
Ø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监护。
Ø 高空作业不要随意乱仍杂物,以免伤人。
Ø 施工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要求规范化,电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器。
Ø 施工中送电试车要有专人确认,专人联系、专人指挥。
5.5安全处罚制度
凡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章制度者,按照甲乙双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5.6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结果

序号 作业场景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后果 防范措施 危险级别
1 高空吊装
作业
1.劳动保护品穿戴不齐全
2.不按规定起吊
1.高出坠落
2.机械伤害
1. 穿工作服要做到“三紧”
2. 带好安全帽
3. 系好安全绳
4. 用安全防护网
1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设置施工作业区,其他非专业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2 用电作业 1.不规范接电
2.使用不当漏电
触电 1. 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与照明用电分别架设。
2. 电焊机一次线最长不得超过5m。
3. 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4. 电工、电焊工等工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绝缘鞋。
5. 配电柜、焊机等必须设完好的雨棚。
6. 雨季不符合用电条件的停止作业。
 
 
 
 
 
 
 
1
 
5.7雨天、高温、夜间的施工
5.7.1雨天施工的准备
1)雨天设备的防潮,管线防腐蚀、防锈。
2)电器设备的防水、施工人员防触电、防雷击。
3)场内无积水,排水顺畅等。
5.7.2高温环境施工防护
施工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人员中暑。
5.7.3夜间施工照明
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照明,施工人员要劳逸结合。
5.8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5.8.1 文明施工措施
1)积极配合业主方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内外道路避免垃圾污染,做到施工垃圾当日清理。
2)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种安全规范,施工现场设置相应施工标志和防护标志。
3)施工中讲求科学,遵守工艺纪律,及时回收各种余料、废料,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和道路畅通。
5.8.2环境保护措施
5.8.2.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5.8.2.2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循序作业,按程序施工;
保证生产、生活场地整洁卫生,工完场清,保证场容整洁。
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督促立即整改。
生产、生活区废物、垃圾分类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施工安排得当,做到交通、风、水、电通畅,不发生切断和阻塞现场交通情况,不发生堵塞施工场地排水现象。
工程完工移交后,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
 

6附则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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